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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表日期:2005年5月12日      作者:顾鹤冲   已经有1114位读者读过此文  

指画的美学价值(指画杂谈之四)



    指画自明末清初创始以后,延续至今,已有三百多年历史。尽管它曾被人斥为“旁门左道”,但其发展经久未衰,甚至连一些书画大师也喜作指画,且他们的指画作品并不亚于笔画作品。因此指画必定有其独特的美学价值,才能立于艺术之林,成为中国绘画的一个重要分支。

    潘天寿说:“指画之运墨运线,具有特殊之性能情趣,形成其特殊风格,非毛笔所能替代。”细观指画趣味风格之特异处,乃在以下四点:一为心手相印;二为生拙古朴;三为刚柔共济;四为天然浑成。

    心手相印:恩格斯说:“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,也是劳动的产物。”指画正是中国画家运用毛笔长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结果。它减去了毛笔这一中间环节,大脑直接通过手指、指甲、手掌、手背在画面上移动、涂抹、拓压,使手指神经末稍的触觉、双眼的视觉与大脑的兴奋融为一体,并得到高度的发挥,达到物我为一、心手两忘的境地,这正是艺术创作得以成功的最佳状态。它忽略了描绘对象的一切繁琐细节,把内心的激情与灵感,用最概括简练的线条与墨块表现出来,从而真正体现出东方艺术以骨气为第一的美学精髓。这正是高青畴所说的“以笔难到处,指能传其神,而指所到处,笔勿能及也。”

    生拙古朴:指秃无锋,又难蓄水,无论画线画面,远不及运笔自如,然这短处也正是其长处。首先,以指画线,落指为圆收指也是圆的,故高秉记且园的指法墨痕如玉筋篆文。其次,指画长线皆由短线接成,因之每条线的画成,往往似断非断,似续非续,似曲非曲,似直非直,似生非生,似拙非拙,或粗或细,如锥画沙,如虫蚀木,如屋漏痕,笔笔皆误而笔笔不误。形成一种特有的金石味,如碑刻,如汉砖,凝重浑厚,生拙古朴,这是一种“强其骨”之美,正如《文心雕龙》所言:“翚翟备五色而翾翥百步,肥丰而力沉也;鹰隼乏彩而翰飞戾天,骨劲而气猛也。”

    刚柔共济:毛笔虽有硬毫软毫之分,然一笔不能兼顾,而最强的笔,也非指甲所可比。以指作画,往往甲肉并用,随心所欲,得刚柔共济之趣,这无论用毛笔或硬笔皆难达到。故高且园有印章云:“传神写照在甲肉相半间。”

    天然浑成:手指与毛笔相比虽有许多局限,然作指画时藉着“十指连心”的敏感,大胆地皴墨泼水,运用臂力、腕力、指力,全神贯注,畅通无阻,一气呵成。五指分工,交替使用,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,使水墨与色彩有机渗化融合,浓淡阴阳之变出乎自然,加上特殊的指纹与手掌的肌理效果,得天然浑成之趣而运化无痕。

    高其佩有印章云:“因笔有痕故舍之”,这是他舍笔而作指画以求自然之趣的主要原因。唐代张彦远曾说:“夫失于自然而后神,失于神而后妙,失于妙而后精,精之为病也,而成谨细。自然者为上品之上……。”又说:“夫运思挥毫,自以为画,则失于画矣;运思挥毫,意不在于画,故得于画矣。不滞于手,不凝于心,不知然而然。”清华琳在其《南宗抉秘》中也说:“画到无痕时候,直似纸上自然应存此画,直似纸上自然生出此画,试观断壁颓墙剥蚀之纹绝似笔而无出入往来之迹,便是墙壁上应长出者。画到斧凿之痕俱灭,亦如是尔。”古代画家很早就懂得这些道理,唐王洽以墨泼于绢素,随其形状,脚踏手扪,画出山水云石,只为求自然之趣也。“因笔有痕故舍之”,指画所追求的无笔墨痕,也即无雕琢痕,这乃是艺术之极境。

    二千多年来,我国人民受儒、佛、道三种精神力量的影响,以不变应万变,形成那种归动于静,既超脱又入世的美学理想,它与我国现代上升、发展、开放的社会心理已不相适应。历史上那种谋求小巧玲珑、细腻艳丽、润畅柔美、清逸淡雅、萧疏荒远、碎琐繁复的审美趣味已逐渐退居到次要的层次中,而元气磅礴、粗放狂野、对比强烈、大起大落、简洁明快的艺术情调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。因此艺术上产生一种回归现象,非洲的舞蹈与雕刻,我国汉代的石雕,原始时代的彩陶与壁画,反而被一些艺术家作为楷模,从中吸取创作的灵感,其原因正在于它们蕴藏着一种朴素的强节奏、不和谐的美。而中国指画以上四种特点,正与当代人审美观念的变化相合拍,因此它成为现代画苑中的一枝奇葩,被愈来愈多的人所喜爱,也就毫不奇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(作者工作单位:昆山市人大常委会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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