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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表日期:2003年8月15日      作者:穆 棣   已经有2419位读者读过此文  

米芾《珊瑚》、《复官》二帖中元人施光远题识考订



    《珊瑚》、《复宫》二帖,传世米芾书迹之著名者也,今藏北京故宫博物馆(图一)。

    二帖前后连属,装成一卷。帖后自元迄清题识甚多,中有元人施光远题识二则。首则云:

    海岳晚年书《珊瑚》等帖,已丑(一二八九)仲夏购于吴城,当为米芾书中铭心绝品,天下第一帖。

    是则文字简略,诸家考订亦无歧见,是以略而不谈也。

    第二则则不然,不啻文甚长,凡廿九行(行字九至十二字不等),全文约三百余言(图二);加以行草为之,遂使若干文字不易辨识。考诸前代传录,类多委而不载,其因或缘于此耶?(注一)

    继而寻绎今世著录,如徐邦达先生《古书画过眼要录.晋隋唐五代宋书法》暨台湾《中华五千年文物集刊·书法篇二》,细意校勘(注二):其余文字考释暨文句标点诸项果真颇多出入,甚者致使某些文句不乏支离、难释之处:又以两者俱未论其所以,致使读者茫然,无所适从。然其不能并存显而易见。故于二说之是非, 有考辩之必要。

    为减篇幅,避免重复,拟不一一逐字抄录二家释文。而仅取不合之处,汇入诸表之中;兼附笔者拙见,庶使览而可明;继加考辩,以 识者:

    诸表中二分别简称为《过眼录》、《中华五千年文物》;其文字误考或句读误断,则标以黑点,以便于区分;行序依据施题原貌图版,序号则自右向左记数。

    表一:

 


第四行至第十行



《过眼录》


……及高皇复古之后。留心翰墨。求购天下名迹。以供御览。独吏部最为见称赏。其翰墨流溢于外者。并令进全。自有付庄家古装
定式。其临帖则付米友仁亲书审定题跋。用内书印并绍兴。其杂文……


《中华五千
年文物》


……独吏部最为(原注:误字)见称赏,其翰墨流溢于外者,并令进呈,自有付藏家古装
,定式其临帖,则付米友仁亲书审定,题跋用内书印,并绍兴其杂文……



拙见


……独吏部最为(此衍字,以点去)见称赏。其翰墨流溢于外者,并令进呈,自有付庄家古装
定式。其临帖则付米友仁亲书审定题跋,用“内书”印并“绍兴”;其杂文……


    按:

    1. 二说所考“并令进全”或“并令进呈”,文意均为不通。览其前后文句,对既已集并获购之米芾书迹,自当悉数报请上级官员审定,然后送皇上亲加御览,故以“并令进呈”为是。

    2.二说所谓“庄家古”、“藏家古”者云云,亦皆误释,而当释作“庄宗古”。

    考庄宗古者,南宋绍兴御府掌管书画装裱等诸事的官员之一,其既为特定人名,因而不容更改。经笔者检索,其名见于周密《齐东野语》卷六“绍兴御府书画式”中凡五,足为凿凿有据者。诸如:“……并降付庄宗古、郑滋,令依真本纸色及引记对样装造”(注三)、“应搜访到书法墨迹。将付书房,先令赵世元定验品第,进呈讫。次令庄宗古分拣”(注四)、“应搜访到名画,先将付魏茂实定验……进呈讫,将付庄宗古分手装背”(注五)、“应搜访到名画,内有破碎不堪补被者……进呈讫,将付庄宗古,依元本染古、 破、用印、装造……”(注六)、“应搜访到法书,多系青阑道绢衬……令庄宗古裁去上下阑道……”(注七)。复取墨迹细审,其字作“宗”,乃有典型可依,其第二十二行“宗元”即是(图三)。

    3.“装 ”,显系“装 ”之讹(图四)。施跋中“ ”字右旁作草法,其外形与“帝”易于混淆,遂致直以为是也。

    4.文中“绍兴”,窃以为标以引号为宜。以此处“绍兴”既非地名,又非特指高宗年号,而是指陈明确,为内府御玺甚明,其与本句中前称“内书”(“内书”,即绍兴御府“内府书印”之简称)恰相对应。

    表二:
 
 

 


第十一行至第十六行

 

《过眼录》


……其杂文则将付曹彦明,米友仁同共编类。其乐毅论、枯木赋则又有定式。而宸画亦或有似之者吁。苏黄蔡三先生笔奇墨妙……


《中华五千年文物》


……其杂文,则将付曹彦明、米友仁同共编类,其乐毅论、枯木赋,则又有定式而宸尽,亦或有似之者,吁!苏黄蔡三先生,笔奇墨妙……


拙 见


……其杂文则将付曹彦明、米友仁同共编类。其《乐毅论》、《枯木赋》则又有定式。而宸画亦或有似之者。吁!苏、黄、蔡三先生,笔奇墨妙……


    按:

    1.“宸尽”显系“宸画”之误。“宸画”者,帝王之手笔,而“宸尽”者殊甚不知所云。盖“尽”、“画”二字结体差近,遂致误此为彼也(图五)。

    2.“吁”字断句亦属 误。“吁”为叹字,当单独句读,置诸句首,以引发下文。若缀于上句之末,则殊为不解(注八)。

    表三:
 
 

 

第二O行至第二二行


《过眼录》


……自谓可以敌三公之贵。与日是同照万世。其留心翰墨。追逐六朝旧法者。盖可见矣……

《中华五千年文物》


……自谓可以敌三公之贵,与日是同照万世,其留心翰墨,近溯六朝旧法者。盖可见矣……

     拙 见


……自谓可以敌三公之贵,与日是同照万世,其留心翰墨,追还六朝旧法者,盖可见矣……


    按:

    1.“日是”当作“日星”,或为笔误所致。

    2. “追逐”、“近溯”二说具为谬误,而当作“追还”解。理据如次:

    (1)“追还六朝笔法者”之说乃施氏对米芾所作之定评,已见跋文第三行(图六),良可据以立判。惟据跋文可知,施氏之私淑米芾,对其顶礼膜拜以达蔑以复加之地步,因而不啻慕其名,仿其迹,心慕手追,念念不忘,乃至欲于百年之后相从于地下,此其平生夙愿。既对米芾景仰如此,则其定评何致轻率改易,徒使前后两说轩轾不一?此乃不言而喻者也。故从跋文通篇内容理当首尾呼应观之,换言之,即施氏定评不得无故改易,二字当释“追还”为是,庶无唐突之虞。

    (2)从文意表达推究,即使对笔法而言,使用“近溯”、“追逐”等词语是否恰当暂且不论,但其涵意毕竟有别:“追还”属完成时态,从此追述米 ,至为允当;而“追逐”、“近溯”则无非表明动作尚在进行之中,而者分别泾渭分明,故以“追还”为是。

    (3)从文字写法分析,两字之中其后字非“溯”不屑置辩,则前字何来“近”字之理?米 生活于北宋中晚期,去六朝凡数百年,岂有“近溯”之说?至于作“逐”,作“还”,纵尚存不尽符合书法规范之处,则宜作具体分析(注九)。

    鉴于上述,笔者以为当释“追还”为是。

    施氏第二则文字考释大抵以如上述。顺便提及,《中华五千年文物集刊》所释此节文字之标点不当之处,处上述外,似亦不在少数,在此不暇一一具论也。兹据以上考述,施氏第二则题识当为:

    宋兴而能书者四人,苏子瞻、米吏部、黄太使、蔡端明。其间能追还六朝笔法者,吏部一人而已。及高皇复古之后,留心翰墨,购求天下名迹以供御览,独吏部最为(此“为”乃衍文,已为施氏点去)见称赏。其翰墨流溢于外者,并令进呈,自有付庄宗古装 定式。其临帖则降付曹彦明、米友仁共同编类;其《乐疑论》、《枯木赋》则又有定式;而宸画亦或有似之者。吁!苏、黄、蔡三先生笔奇墨秒,声冠宇内(“宇内”二字为间行细楷,属添加),乃为上所不取,而独取吏部于翰墨之场,何哉?盖其去古不远不(此“不”亦衍文,为施氏点去)耳!余尝观其《论帖》一书,自谓可以敌三公之贵(“贵”字亦以细楷后添),与日星同照万世,其留心翰墨,追还六朝旧法者,盖可见矣。宗元先生尝曰,酝酿六朝笔法,赋在笔端。余谓非吏部不敢当也。余慕吏部之名,仿吏部之名久矣,百年身后必能相从先生于地下也。至元二十六年(一二八九)八月八日偶书于此卷尾,光远。

    施氏题识乃元章物古百余年后,宋元间人对其所作评骘之典型,有其代表性的一面,于米氏书艺研究当不无参考价值,于《珊瑚》、《复官》二帖之研究亦然。故作考辨,冀还其原。

    附考:

    施题暨《齐东野语》所载“绍兴式”装裱诸事之比较。

    所谓“绍兴装”,即行家对南宋绍兴御府古书画装裱方式之简称。其相关史料。除通常所熟知的载于《齐东野语》一书之外,很少另见于他书。施氏题识既颇及之,且两相比勘,

    其所录诸项一似不谋合;复究其其著录岁月,亦大抵仿佛,分别著于至元二十六年(一二八九)或其前后之不久,可证乃成于同一时代者,是两者足资互证也。可见施氏题识亦同样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
    两者之比较见表四中。

    表四:
 


施氏题识


(齐)“绍兴御府书画式”条


备注


及高皇复古之后,留心墨,购求天下名迹以供御览……


思陵妙语八法,留神古雅……访求书法名画不遗余力……故四方争以奉上无虚日,后又于
场购北方遗失之物……



所记时代背景

如出一辙


购求天下名迹以供御览,独吏部最见称赏。


特辟“米芾书画”凡三条目,为:“米芾临晋唐杂书上等”、“米芾杂画横轴”

足见绍兴御府对米芾书画之器重;又;施氏所云亦诚有所据者。


其翰墨流溢于外者,并令进呈,自有付庄宗古装褫定式;


应搜访到书法墨迹,将付书房,先令赵世元定验、品第,进呈讫。次令庄宗古分拣付曹勋……等覆定验讫、装


所录差访,唯详略参差而已。


其临贴则付米友仁亲书审定题跋,用“内书”及“绍兴”;


“米芾临晋唐杂书上等”:“……引首前后用‘内府图书’、‘内殿书记’……最后用‘绍兴’印,并降付米友人亲书审定,题于
卷后”。

 
大抵仿佛。


其杂文则降付曹彦明、米友仁同共编类;


“米芾杂书文简牍”:“……并降付米友仁定验,令曹彦明共同编类等第,每十帖一卷,内杂帖作册子。”

 
同上


其《乐毅论》、《枯木赋》则又有定式;


《碑刻横卷定式》一条中有:“《乐毅论》阑道高七寸五分……”、“《枯木赋》阑道高九寸九分……”

 
同上


至元廿六年(一二八九)八月八日偶书于卷尾


《齐》书前叙末云:“至元辛卯(一二九一)孟春剡戴表元序”(注一
O)。

戴序既作于至元辛卯之春,则《齐》书之成书早杂此前矣。


    注释:

    一、检索宋周密《云烟过眼录》卷下、清吴昇《大观录》卷六、安歧《墨缘汇观·书法》卷上等,诸书莫不录有《珊瑚帖》条目,然之无施氏题识之文字载录。

    二、分别见两书该条。徐氏《古书画过眼要录》,湖南美术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六月第一版,载第三五七至第三五九页;《中华五千年文物集刊·书法篇二》台湾中华五千年文物集刊编辑委员会一九八O年再版,载第二五一至二五二页。

    三、详见宋周密《齐东野语》卷六“绍兴御府书画式”一节。载第二页,上海书店据涵芬楼旧版元刻明补校本影印,一九九O年九月第一版。

    四、五、六、同上,载第五页。

    七、同上,载第六页。验诸案间《历代笔记书论汇编》所辑《齐东野语》该节,上述诸处亦无不一一均作“庄宗古”: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第一版,载第八五至九四页。

    八、“吁”作叹词,当置句首,以标点断开,而不缀句末。譬如《法言·君子》:“吁!是何语欤?”《 文选·张衡〈东京赋〉》:“于斯之时,海内同悦,曰:吁!汉帝之德……”又,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吁!君何见之晚也”。以上皆转引自《汉语大字典》第一册中“口”部,载第五七五至五七六页。湖北辞书出版社、四川辞书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第一版。

    九、前人题识皆以柔翰为之,古当从书法角度加以辨识。不过,倘纯粹以合乎书写规范与否为标准,亦未必完全得当。兹以施跋为例,虽毕生奉米老为臬,数十年间 管挥毫益步亦趋,然其自运,毕竟又当别论,其锋端之失又何尝鲜见?观此“还”字,即子昂所谓“随意缴绕而不合古法”者也。由此可见,对墨迹的考释既要以书法规则加以衡量,又切忌执一、拘泥。

    一O、参见《齐东野语》一书前《〈齐东野语〉叙》,载第二页,版本同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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